各部门、学院: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本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将紧紧围绕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的目标定位,重点支持以需求为导向、面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决策研究,为高质量打造新发展理念区域样板,建设区域性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提供借鉴和支撑。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支持基于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查研究和实证研究项目,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突出解决申报单位当前科技创新面临的实际问题。
2.优先支持有明确数据来源、一定数量研究样本、典型性调研对象,且承担过政府及相关部门重大调研任务,同时调研成果被采纳借鉴的研究团队开展软科学研究。
3.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软科学研究项目;支持市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重点工作委托函的项目。
4.支持35岁以下青年研究人员领衔开展的软科学研究。
二、组织方式
1.2021年度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自主选择申报,对于部分专业性较强、需求单位与研究单位前期已有合作研究基础的项目,采取定向组织方式,鼓励由承担单位牵头、多单位合作抽调精英组建项目组开展研究。本年度拟立项目总数不超过35项。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对于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开展的特别重大的项目,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财政支持资金实行分期拨付方式,立项当年拨付60%,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40%.
2.项目财政支持资金按5:5由市、区分级承担,申报项目须由各区、经开区、高新区、港务区科技和财政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市属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市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实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的申报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并推荐(盖单位公章)。为推动下放科研经费部分预算调剂权和使用自主权的落实,本类项目采取科研经费“包干制”,不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3.鼓励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行业联合会与科技型企业联合申报相关研究项目。
4、各县(市)项目采取市县联合创新项目形式予以支持,申报项目由县(市)科技和财政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根据评审情况合理确定立项数(不占用市级财政支持项目立项名额),项目财政支持资金由各县(市)财政全额承担。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2.申报项目原则上需符合《指南》确定的方向,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
3.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应围绕本市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的实际需求,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课题组成员相对稳定。研究成果应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目标,对相关工作有实践指导作用,有创新,可直接运用。
4.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未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样本选择依据、案例资料获取途径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项目立项一年内完成,立项当年10月30日前,每个项目须提供中期研究成果,一般为4000字左右的决策参考;项目到期时需提供一篇20000字以上项目研究报告,以及项目合同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研究成果。项目研究报告应为对调研所得数据和案例进行深入细致研究与分析论证基础上,提出的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方案、对策与措施。
四、申报要求
1.本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市级软科学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同一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项目同时申报不同市科技计划,已获国家、省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市级软科学项目。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4.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严禁虚报项目、虚增项目投入规模等行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5.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及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填报审核意见表,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项目经费使用需符合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五、其它事项
1.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http://58.218.157.201:8080/xuzhou)报送,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
(注:本年度使用新系统进行申报,注册、申报等使用方法另行通知)
2.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3.网络相关事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信息化建设部
电话:83852420;83852410 联系人:仲 超 韩传武
六、公司工作安排
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于2021年5月7日开网,请申请人5月26日前完成系统填写并提交。新系统的启用,预计将存在诸多未知问题,请务必提前完成,如遇填报问题及时联系科技处。
待科技处和市科技局审核无误后,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带水印),按封面、承诺书、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纸质封面,平装订),汇总表(附件3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科技处,电子稿汇总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耿莉、张萌萌;
地点:中心校区 行政办公楼A210办公室;
联系电话:83105519(5519)、83105580(5580);
电子信箱:kycsk@xzit.edu.cn。
附件:
1.2021年度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指南
2.软科学研究报告撰写要求
3.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