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公司产品全过程,培育一批充满思政元素、发挥思政功能的示范性课程,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0)3号)等文件精神,为提高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申报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将思政工作体系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申报范围
1.申报课程为列入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
2. 继续教育课程申报范围为函授、业余、成人脱产班、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及各类非学历教育课程。
三、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员工理想信念,教育员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员工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职业教育课程要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注重德技并修、育训结合,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等内容;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继续教育课程要充分考虑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注重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面向终身学习,培养学习者立足岗位的创新意识与责任担当。
四、建设要求
1.课程教学建设,形成一套课程思政的教学文件。每门课程应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等教学文件。新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思想政治教育渗透的教学成效,大纲应充分体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
2.授课团队建设,组建一支由专业教师与思政教师共建的教学团队。
3.教学成果建设,建立一套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库。典型案例应包含视频、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编写具有课程特色的教学参考资料,整理汇编课程员工的反馈及感悟,以及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4.教学效果评价,完成课程思政育人教学效果评价。每门试点课程应根据课程性质、授课内容和教学过程等,完成本门课程思政育人的教学效果评价。
五、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6月10日将申报书、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稿送交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联系人:高原 联系电话:83105909(5909)。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5月24日